2011年11月24日星期四

關於語言、方言、雅言、語言書面化等 ——粵語的價值不在於身分,意氣用事不解決任何問題


本文內容其實已經是老掉牙的問題,祇因筆者實在疲於并厭於經常見到一些毫無科學性可言卻被傳播得熱火朝天的論調,出於對自己負責,還是寫點東西,當作學習筆記也好。
近些年來,隨著本地民眾眼界的開闊和一些粵語研究的成果,愈來愈多人意識到粵語不是“蠻夷”的語言;又隨著推廣普通話帶來的一系列效應和爭議,愈來愈多以粵語為母語甚不以粵語為母語的人士參與到抵抗對粵語的打壓,尋求弘揚粵語的文化內涵,提高粵語的文化地位中去。從文化保育的角度來看,這是非常好的現象,人們有這樣一種意願與熱情,并且從成果上來看,這種保育確實可行,如此便又再次體現了粵語文化的生命力。
然而這其中是不是沒有問題呢?當然不是。由於是民眾廣泛參與的活動,出於對捍衛自己所屬的文化背景的熱情,加諸群眾認知水平參差不齊,在人們當中難免滋生一些非理性的狂熱思想,在一些希望吸引別人眼球達到嘩眾取寵目的之人的推波助瀾下,這些狂熱思想甚至被相當廣泛地接受。

“粵語是語言(Language),不是方言(dialect)。”就在沒多少年以前,某個人從聯合國一份工作手冊性質的文件上看到“工作語言”欄目下,在英語、法語、德語……普通話的行列中也并列了粵語,於是“發現”了“聯合國把粵語定義為語言”這一“事實”。這在互聯網上成為爆炸性的“新聞”,很快便被大量轉載(而且大家非常不負責地把原載者的姓名或網名去除了),一些人便繼而從粵語的使範圍之廣、使用者之多、自成體系、可書寫等等角度“證明”了粵語“是語言而不是方言”的命題。
“聯合國把粵語定義為語言”,這個“發現”未免太大驚小怪了。首先,在包括聯合國科教文組織在內的國際社會上,在使用“工作語言”時,“語言”的概念便是就“溝通工具”層面而言的,祇要是人類用來溝通的聲音或文字表意系統,都是語言,大概沒誰見過“工作方言”這一說法。其次,聯合國絕對從未在任何一份官方文件中出現“粵語是語言”或“粵語不是方言”的表達,換言之就是從未把“語言”和“方言”的概念對立過起來;再次,粵語是語言是一句廢話,至於是不是方言,不知道參與討論的人是否對方言有清晰的定義;最後,若某“語”是語言而不是方言,那麼假如另一種“語”是方言的話,它是不是語言呢?說到底,這祇是一個語境的問題,混用不同語境下的同一對名詞,將不同維度的概念對立起來,就是“是語言而不是方言”這一命題的荒謬之處。
到底“語言”和“方言”的分界線在哪裏,語言學界至今也沒有總結出令所有人信服的定義。事實上,語言學不是自然科學,對這樣一個問題給出一個絕對的定義,也是完全沒有意義的。但在一定的語境下,例如在語言學對語言系統結構的分析和語言歸類的問題上,語言和方言,以及其他一些概念,還是可以相對清晰地理清其關繫的。
人類語言系統最粗的分類是語系,如印歐語系、漢藏語系;語系又包括若干語族,如漢藏語系包括藏緬彝語族、苗瑤語族、漢壯語族等;語族又分為若干語支或語言,如漢壯語族下的漢語支和壯侗語支,從結構層級的角度來說,語支級可以稱作“語言”。而方言,就是語言系統中的各個分支。同一語言系統下的方言(dialect),在基本詞匯和語法結構上有很多共性,有著大致相同的起源。在這種語境下,語言和方言是從屬的關繫,與方言對立的概念是共同語或通行語言(標準語言)——共同語是一個抽象的概念,是語言學研究者理論上推導出來的在語言內部發生分化之前時族群內部共同的語言,不能證明是否真實存在過;而通行語言(標準語言)就是在一定時期內具體通行於某一族群(或稱民族)內部的語言(此處語言按“溝通工具”概念說)。
此外,方言不等於“地方語言”,語言的劃分也不在於地域區別:相對的地理隔離是語言(方言)形成的重要的原因,一方水土配一種語言是它的表現,而歷史文化層面上的民系、宗族關繫才是語言(方言)形成的本質,表現為一個民系通過向不同方向的移民,在不同的地區形成使用語言極相近的“方言區”,例如無論是四川境內的、江西境內的、福建境內的還是廣東境內的客家人,他們使用的都是客家語(話)。從語言系統層級的歸屬來說,一種語言能不能判定為一種獨立“語言”,主要是看在它在形成和定型的空間或時間中,以它為母語的使用者,從文化上是不是一個獨立的“民族”,而不僅是看語言之間的差別或使用範圍的大小。例如,法語、西班牙語、葡萄牙語、意大利語等都是通俗拉丁語在不同地域通行的過程中形成的,彼此間的差別較小,但由於它們的主要使用者在歷史、文化上各自是一個獨立的民族,因而它們都被視為獨立的語言,合起來組成拉丁語族(或稱羅曼語族);而諸如非洲各國的法語、拉丁美洲的西班牙語、巴西的葡萄牙語,由於其直接來源是原宗主國的本土語言,所以即便其實際使用者是一個獨立的民族,也一般不把這些語言視為獨立的語言,例如祇稱巴西葡萄牙語,作為葡萄牙語的一支,而不稱巴西語。
所以,從這個角度來看,漢語支是一種獨立的語言,因為其發源正是漢族使用的語言,在極長的演變時間和極大的演變空間中形成眾多分支語言,這些分支相互之間在關繫上是平行的,如果把“語言”級下屬的一級稱作“方言”級,那麼漢語的各大分支都是“方言”,例如北方方言、吳方言、閩方言、粵方言等,這些大的方言類別下面又可分若干次方言,次方言下又可分若干土語或土語群(袁家驊)。聲稱粵語“是語言不是方言”的粵語使用者,同時也強調粵語對古漢語的傳承,而粵語肯定不能涵蓋整個漢語的范疇,那麼粵語從屬於漢語當不存疑。此外,無論一些人如何指出粵語的“越化”,又無論一些粵語使用者如何“反擊”北方方言——普通話的主體成分——如何被“胡化”,都不能抹殺粵語和北方方言的主體成分均由漢語一脈相承;同樣,吳、閩、贛等一系列方言,其源流狀況也是一樣的。
至於又有人提出粵語“可以用漢字來書寫”所以是獨立語言,則是一種自相矛盾的理念——可以用漢字來書寫,正說明它是漢語的一部分。這種論調中較極端的說法甚至有“粵語可以全部用漢字來書寫”,“粵語是唯一具有完整書寫系統的漢語”,目的是凸显粵語相對於其他漢語分支的優越性——對前者,我祇說“你儘管試一下”,看看這其中有多少是借字,多少是擬音字,於是乎這便同時對後者作出了解釋:既然借字、擬音字可以被承認,那麼吳語、閩語、湘語等等,統統也可以用漢字書寫,這種優越性並不存在。
當然,一個重要的事實是,粵語在漢語的眾多分支中,是影響力較大的一種,故國際上很多場合習慣把普通話與粵語并列,作為使用語言。因此上面提到的一些觀念持有者也把粵語和普通話平行對等起來,認為既然普通話是“語言”,粵語當然也是“語言”。然而,普通話不是語言學分類上的“語言”,而是溝通工具層面上說的語言,因吳語、閩語等受到的國際注意稍少,故未被列舉而已,不必太過較真。學理上,與粵語對等的概念是北方方言——注意,北方方言不局限於地理上的“北方”,而是指籠統概念上的“官話區”語言——而不是普通話,普通話與“國語”一樣,是受到官方承認的通行語言而已。
但總的來說,語言和方言的界限是不確定的,若強行區分的話,把某一種語言“定義”為語言或方言均無意義。開玩笑地說一句,假如粵語“是語言不是方言”,那麼還允許不允許方言學家去研究它呢?不過,在我國國內現實存在一種社會心理,即“方言”的稱謂有時帶有貶義,所以若人們不喜歡把粵語稱為“方言”,稱其作“語言”也是毫無問題的,因為學理上的“方言”,其實也是語言,所以粵語是語言,也是“方言”
當然,不按照上述的層級概念來定義也是可以的,“語言”或“語支”的下一級可以不稱為“方言”,照樣稱為“語言”也無不可。祇是,把粵語“升格”為“語言”的同時,別忘了漢語大家庭中的其他“兄弟姐妹”們。

第二個便是粵語與“雅言”的問題。一般民眾總是佔大多數,而一般民眾,特別是我國的一般民眾,因以選擇偏好為主的各種因素作用,其獲取信息的渠道比較有限,所獲取信息的內容也主要由大眾傳媒包攬。大眾傳媒說話不可能完全具備科學性,因其有著吸引注意力的行業需要,所以說話有時具有往大裏說,往尖銳裏說的傾向,而受眾對這些夸張的、不完全準確的成分,則不一定都能辨別出來,尤其是對於一些特別能鼓舞自身精神的、對自己的立場有利的話。
一些媒體曾經宣傳過這樣一種論調:粵語曾經是古代的“普通話”,在古時叫做“雅言”(或“夏言”)。
錯了。祇錯了兩個詞,卻謬以千里:“是”、“叫做”。這是一個豈有此理的觀念。
首先“夏言”接近於前文提及的抽象的“共同語”概念,在此不作詳析。
雅言,關於其起源,比較可靠的、有史料可尋的說法是在周代。不過它的起源不是我們要討論的問題。人們普遍存在一種誤解,認為“雅言”是一種自然語言,即前文所說的語言學上的“語言”,當時的中原人都說“雅言”。其實,雅言與普通話相似,也是溝通工具層面上的語言,是通過一定的時期人為整合、規定而形成的通用語言,其主體很可能是當時周朝王畿附近的方言,吸收了周邊各地方言的成分,並且在辭法上與口頭語言的距離逐漸拉大,成為一種書面語言,這才有了與“俗”相對的“雅”的意義。有了雅言以後,中原的人們就都說雅言了嗎?這是不可能的。雅言的普及程度遠不如現代的普通話,祇有士大夫階層和讀書人才對它掌握得較好,在民間,依然是各說各的話。
漢語系統中的粵語的形成,伴隨著中原人的南遷,可以說在春秋戰國間便有所開展,但未成氣候。至秦統一中國,五十萬“墾卒”進駐嶺南,大範圍漢越混居局面的形成,粵語的形成才正式拉開序幕。這五十萬“墾卒”的出身比普通士兵還要低下,他們的文化程度如何,可以想象。他們說的話,肯定主要還是自己的方言,而不是雅言——當然,他們的方言往往是雅言所吸收的成分。又至漢代中原經學家在嶺南辦學,真正的雅言開始在嶺南傳播,然而在當時有機會接受教育的人是極有限的,當時“百越”土語與漢語的融合程度尚且很低,即便是在說漢語的人當中,掌握雅言的也是少數。真正的文化融合、語言形成是在民間交往中完成的,隨著秦漢以後上千年來多次的大規模移民遷入,各種中原語言傳入嶺南,上流“望族”人數的增加,雅言的進一步發展與傳播,漢語和嶺南各種土語的各種成分相互長期相互作用,逐漸融合成一種以漢語成分為主的較穩定的語言,據各種歷史語言學研究的推斷,粵語的語音、辭法相對穩定下來的時間約在宋元之間。從歷史語言學的角度來分析,說粵語就“是”上古雅言,根本不著邊際。
此外,有人把今天粵語的語音、詞彙、語法等成分直接與“雅言”對照,發現相當多相同之處,由此得出粵語“是”雅言的結論,也是不科學的。首先,雅言不是一個靜止的概念,雖出現於先秦,卻一直存在并發展下來,至早到宋代,這個概念依然在使用——再後來所稱的“官話”,與雅言在概念上其實也相當接近。而各時期的雅言,也與各時期的各地方言一起,隨著移民傳入嶺南,這些形形色色的語言成分共同被吸收或取締,形成了內部存在一定歷史層次性差異的粵方言。又在相對地理分隔的作用下,粵語內部次方言又有著相對獨立的發展歷程,故其內部差異又具有地域性。所以,說粵語保留了古漢語的很多成分是沒錯的,說它保留了上古或中古的雅言成分也可以,但粵語絕不等同於任一時期的雅言。況且,粵語本身是在不斷變化的,即便它曾經“是”雅言,也一定不是今天我們使用的面貌,有甚麼值得在這方面吹噓的呢?

前文提到粵語的書寫問題,主要是從能不能書寫不可作為定義語言結構層次上的“語言”的角度來討論。現在一些媒體和民間人士所揭櫫的粵語書寫,是為了粵語的推廣。就這一點來說,粵語書寫是值得肯定的,但也不宜過分推崇,有些人提出要將粵語書寫規範化,成為一種書面語,則有所欠妥。
所謂的粵語書寫,是指用漢字對粵語語音一一對應的書面表達方式。而這種做法的可行性,在一定範圍內是不容置疑的,但粵語書寫畢竟存在一個本質性問題,目前尚缺乏被注意:無論是古代的文言也好,現在的白話文也好,漢語書面語言的表達并不與某一特定口頭語言完全對應,是自成體系的一個系統,把粵語語音一一文字化的做法,與這一原則有一定的沖突。而這種做法源自一個不太準確的參照觀念,即白話文與普通話基本重合的對應,一些人認為既然普通話可以對應書寫,粵語也一定可以——事實上,白話文與普通話的對應,和一些人嘗試訂立下來的書面粵語與口頭粵語的對應,在邏輯上不能對等。普通話是建立在已經形成的經典白話文辭法體系上的被人工規範過的溝通工具,即“因文而語”,而粵語是自然發展而成的語言,把粵語書面化,是“因語而文”,恰恰是一個反向的過程。故無論粵語書寫系統構建得多麼完善,它都不能與白話文放在同一維度上來比較;即使它已經以文字形式寫出來,仍然祇是口頭語言的符號化
當然,我們也須認識到漢語白話文的形成,從大致於唐代開始直至20世紀初的過程,主要發生在作為文化中心的中原和江南地區,最終合流為以北方方言辭法為主體,一定程度上兼顧各漢語分支的共同成分的書面語言系統,所以,理論上,要建立另一個以粵語辭法為主體的書面語言系統,也不是不可能的,當中祇是存在一個必要性和科學性的問題而已。沒有多少事情是理所當然的,一些人推崇粵語書寫的理由,無非是粵語因為粵語“比普通話傳承更多的古漢語文化”,或者“曾經是過去的‘普通話’”(不成立),這些理由都不能當然推導出粵語必須建立書寫系統,若論保留古漢語文化,不如重新推廣文言文。
又從現在正在進行的粵語文字化的操作性來考慮,且不說前文的借字和擬聲字問題(另文再論),粵語和很多其他漢語分支一樣,是自然形成的語言,本身在歷史上的傳承不依賴文字,其語言結構有很多超文字的特征。例如同一個字通過變調表示不同意義的現象,在標準普通話中是比較少的,而在粵語中則不同:“咁大”的“大”,按讀書音來發[tai]22音,就是一般意義上的“這麼大”;變調成[tai]55,就是“這麼小”;變調成[tai]35,就是“這麼大而已”;而“咁大[tai]55[tai]55”,就是“這麼小小的”。這種變調用文字如何表達?若要把音調也標出來的話,就已經不是漢字表述的習慣;若另創新字,恐怕又涉及文化混淆的問題。
總之,從目前來看,粵語的文字化對於粵語的傳承和非粵語人士學習粵語有較大的積極意義,值得鼓勵;但粵語書寫祇是一個選項,若過分夸大其必要性和“正義性”,則可能有些失諸偏頗了。

關於粵語是不是語言,是不是方言,是不是雅言,是不是要書面化,這些都是一些在民間提出并引起廣泛關注的問題,“學院派”的語言研究者反而不太關心這些問題。上述的一些不準確卻信眾甚廣的論調,其目的無非是為了為粵語確立一個更高貴的“身分”——是“語言”的話,就不必被當作鄉下話“方言”;“是”雅言的話,就顯得比北方話更“根正苗紅”;書面化而自成體系了,就有可能不再受北方語言系統的支配。
然而,即便粵語是“方言”,從來不是全國通行的規範語言,它的價值是否就打折扣了呢?筆者認為,粵語的價值根本不在於它的身分、地位,它所具有的豐富內涵,才是這種價值的本質。人們說出諸如粵語“是語言不是方言”“是雅言”之類的話,出於對母語的熱愛是毋庸置疑的,但這些話祇能是意氣之言,是一種“不平則鳴”的應激表現。缺乏科學性、嚴密性的話語,即便重複一億遍,其有效性也是極有限的。很多人對粵語不夠被重視表示憤慨,一些人甚至走上街頭,但喊口號有甚麼用呢?解決了甚麼問題呢?為甚麼他們不去研究一下粵語實質上的文化內涵?真正坐下來踏踏實實做研究的人,他們上街了嗎?他們不需要,因為他們心裏有底:“粵語真係有料到。”至於那些表面上也在做研究,然而事實上在亂搞一通的,筆者已經在其他地方批評過,不再贅言。
廢話聯翩,見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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