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18日星期日

保衛粵語:問題不是要不要抗爭,是該如何抗爭


去年的“廢粵”風波餘音未盡,廣東省人民政府又出臺了對媒體廣播語言文字的規定,使粵語區人民再次被觸及到母語被打壓的神經。所謂“哀其不幸,怒其不爭”,而現在的粵語區可謂群情激憤,很多人都跳起來表達其不滿,不存在“不爭”的問題,然而看到網絡上的相關資訊,我卻要說一句“嘆其爭之無法”。
很明顯,限制方言廣播是不得人心的,如今問題已非要不要抗爭,而是該如何抗爭。
這兩天網上傳播最廣泛的當然是表達對打壓方言不滿的激憤之辭和圖片,然而我希望大家思考一下這些抗議的有效性。網上有一幅圖片非常醒目且受歡迎:一位男青年高舉標語:我愛廣東話,唔識“煲冬瓜”。這條標語引起了廣泛的共鳴,網絡轉發數已無法統計。的確,“我唔識煲冬瓜”“我哋世代都講粵語”是粵語人士抑制“推普廢粵”的理由之一;此外,諸如粵語比普通話更具漢語正統地位、“粵語又稱雅言”等等言論,也再次充滿網絡。這些,都可以說是理由,也可以說不成理由。假如站在這些言論的對立面來抬杠,不懂普通話不是拒絕普通話的理由,不懂就學到懂;世代都講粵語,也沒有反對限制粵語廣播的天然合理性;至於正不正統,這不是對官方語言的要求,語言之間也沒有天然的優劣差別;而粵語“是”雅言,“又稱”雅言更是錯誤的謬論。我想象了一下,假如我是發佈限制令的人,看見一大群年輕人舉著這些標語走上街頭,我會在心底裏竊笑:這群年輕人毫無戰鬥力。
其實,要指出限制方言廣播,或者限制方言使用這一行為的不合理、不合法,祇須列舉兩點理由:
一、天賦人權,人民使用任何一種語言、選擇廣播節目這種文化消費方式的權利,市場經濟體制下的媒體本身也有選擇使用語言的權利,動用行政力量對其限制是一種侵權行為,是不合法的。
二、語言是文化的重要部分,文化的多樣性是文化繁榮發展的重要指標與重要前提,限制方言就是扼殺文化,毀滅傳統,是一種反文化行為,是與黨中央實現文化大發展大繁榮的目標背道而馳的。中國人、中國政府、中國的執政黨早已承認地方特色文化和方言都是中華文明的重要組成部分,而且是寶貴的文化財富,多少代人曾為保護文化的多樣性、繼承承優良文化傳統、發掘民間文化寶藏而努力,如今卻要走歷史的回頭路,豈有此理?
此外,我必須在每一篇相關文字中都加以強調,保衛粵語不是喊口號,首先你要自己用實際行動學好、講好自己的母語,發揮語言的活力;其次,若你真要拿粵語的歷史、地位來說話,請踏踏實實做一些研究再來說話,不要散播錯誤的言論,使對立方(假如確實存在這種對立關繫的話)掌握更多把柄;最後,假如真要強調粵語的豐富文化內涵,強調粵語的價值,歡迎參與到實質性的研究探討中來,為粵語真正的強大添磚加瓦,讓我們的鄉親父老出來說話更具底氣。
就我自己的個人感覺而言,此時我絲毫不憤怒,也不感到壓力巨大。粵語文化的生命力是強大的,是不會滅亡的,我們大可坦然處之。自覺保護、傳承粵語的,大有人在,一種文化不是一紙行政命令就可以扼殺的,波蘭在歷史上屢遭瓜分,多次亡國,其民族、其文化、其語言今天依然不死。既然反對某件事,祇要清晰、有理、有據地表達、說明自己的觀點即可,過於憤怒祇會被扣上“暴民”的帽子,得不償失。

                                                   2011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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