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23日星期三

又談粵語“正字”:少談主義,多做實事 ——兼對某文“無厘頭”“啁哳”“直情”“鞏”“齰”“蒞”“渠”等疑誤字匡補

平日不玩豆瓣,偶經網友介紹,閱讀關於粵語字文章一篇,鏈接如下:http://m.douban.com/group/topic/12824938/?session=d0d3217a_48596881 筆者與此文作者觀點多不一致。原文發表時間已在去年,不知此時商榷是否有意義,惶恐。
1、關於“無厘頭”來源的探究,作者劈頭指出“百度百科”與“維基百科”上諸種講法,表示這些講法都錯了,然後自己提出一種“正確”的說法。然而,竊以為,作者提出的說法也有點五十步笑百步。作者提出“無厘頭”應寫作“莫釐頭尻”,並認為其中“有典故”,但接下來解釋的時候竟然是四個字分開說明“典故”,至於究竟為何是這四個字拼在一起,則語焉不詳。三個字的“無厘頭”本作四個字之“無厘(取音)頭尻”固然無錯,但作者強解了“釐”字。“釐”作“理”解,不是名詞“道理”,而是動詞“整理”、“治理”(組詞“釐定”、“釐清”),這是望文生義之誤。此外,諸如“無厘(取音)精神”“無厘(取音)交待”等等表達方式在粵語中非常常見,“厘”音是“無”後的虛詞,意義一在調整音節,二在表達語氣。最後,一點與“無厘頭”主題無關的指正:“厘”(音)與“來”當然可以聯繫在一起(原文云“‘來’和‘厘’讀音差別之大簡直就無法聯繫在一起”),不是作者說一句“當了20多年廣州人”就可以唬住任何人。一個字有文白兩讀,已經是方言研究者的一種共識,“來”讀[loi]屬於文讀音,平日口語音[lei][lɐi]等等是白讀(俗讀),而且白讀在語音發展歷史上往往比文讀音出現得更早,這一點被作者完全忽略了(於是就涉及了後文的進一步討論,見下文)。
2、作者原文:
我们形容一个人多嘴,现代汉语里面会使用“叽叽喳喳”,就是用鸟类的频繁叫声形容人的多嘴。在粤语中也有一个类似效果的字眼,这个词写作“啁哳”。这个字现在很多人不会写,于是只好以音写作“招即”,实际上是错的,正确写法是“啁哳”。 典出何故?典出《楚辞·九辩》,“鵾鸡啁哳而悲鸣”,“啁哳”就是指鵾鸡的叫声,比喻人多嘴而像鸟一样啁哳不停。后来这个词还被引申一个人十分自大,因为自大的人最喜欢就是啁啁哳哳地说自己如何如何厉害。
祇能說這一段除了第一句,都在穿鑿附會。“啁哳”確實是近於“嘰嘰喳喳”的意思,但如何“引申”為粵語的“招即”(音)這個意思,實在太牽強。作者還找出《楚辭》作典,然而,有典又如何?祇能說明其原義是聲音細碎而繁雜(其實與貶義的“嘰嘰喳喳”是有很大區別的),後來用來形容人自大?未見過。形容樂器的聲音倒是有。“啁哳”廣州話文讀音同“周扎”,與“招即”確有所相近,但不能因為音近就言之鑿鑿地一口咬定就是這樣。“招”本來就有“招搖”的意思,所以我更相信“招”就是本字;至於“即”音,無論是廣府話還是四邑話高信話,都有另一個詞“老即(音)”,其“即”(音)字與“招即(音)”之“即”(音)同樣有志得意滿之意(“老即”合起來除此義外還有“老練”的意思),根據其在四邑等處的發音,此字音同“即”,不同“職”,所以與“哳”的聲母差別較大,“招”在諸多粵語方言點讀音又與“周”區別較大,又使音近推測的可靠性有所降低。“即”音字有待繼續探究。
3、“焫”字大概是正確的。我補充提供音韻線索:焫,《韻會》、《正韻》:“儒劣切。並音吶。”,擬古音近乎[ȵiap](王力),距現在說的[nat]音有一個演變的過程。
4、“直情”:作者寫表達“簡直”的“直情”,竟引《禮記·檀弓下》的“有直情而徑行者”作例,實在是對古典的暴力糟蹋。“直情”在這裏是“剛直的性情”,是偏正結構,豈能與粵語表簡直義的“直情(音)”牽強附會?說實話,看到這一段時我有點憤怒,文末再解釋為何憤怒。作者明顯祇懂廣府話,而且知道的講法有限。廣府話表“簡直”“直接”等近似意思,有“直程(音)”、“直頭”;同樣是粵語系統中的四邑則有“直同([həŋ]音)”“直蓬([p’əŋ]音)”“直程(‘程’與‘情’不同音)”。有如此多種說法,如何可能是《禮記》的“直情”的繼承?況且這個字更可能本是“程”音而非“情”音,祇是現代廣州話此二字讀音合流了而已。是哪個字都好,這個二字詞組中,“直”是中心詞,後面一個字是虛詞,表語氣,增音節。
5、作者云表示“推”的[]音字寫作“㧬”,我懷疑是錯的。先說義:首先此字即使在文言文中都不多見,字典中連例句、出典都沒有,祇有古字書中的解釋,要說它是一個如此常用的字,似難說通。據《說文》,“㧬”字是擁抱的意思,其實古字書也並無其他解釋,如何得到“推”的意義?恕我愚鈍。再說音:此字正是讀鞏固之“鞏”音(古勇切),不是作者說不要g就不要g的。
6、表食用的[jak]音字,作者寫作“齰”,誤。此字是咬不是食,《漢書》有“齰舌自殺”;表示食用某物的用法,無例可援。[jak]音字可能是“喫”,《說文》:“食也。”《玉篇》又用“喫”反過來訓“啖”字,皆為食義。“喫”分化自“齧”(廣州話讀[ŋat]陽去聲)字,分化後“喫”作食,“齧”作咀嚼或咬用。“喫”從溪母錫部,上古、中古擬音[k’yek],粵語中部分見組聲母字脫落塞音聲母,“喫”字方音變為[hiak][hiek][hek][hik]等等,其中[h]又是一個容易被弱化的聲母,在高速語流中[h]常被吞掉,而粵語又有把這種吞音字獨立出來用在別處的現象(例如“一陣味”之“陣”音尾被“味”之音頭同化成[m]之後,粵語使用者繼續把這個音用在“一陣(“朕”音)隨(音)”中),故[hiak]化變成[iak][i][j]發音位置等同,即[jak]。若成立,應寫作“喫飯”。
7、承上“無厘頭尻”的“考證”,作者說粵語中表達“來”的“黎”音字是“蒞”,此觀點非常迂腐。“來”就是“來”,“黎”音是俗讀(白讀)音,古來有之;若按作者的思路分析,平時我們還說“離”音呢,那是不是又要考證出一個字來?實在多餘。正字就是“來”。無論讀若“黎”還是“離”,其表義作用與“來”完全重合。反而是“蒞”,作者有所不知,此字是以尊臨卑的含義,不是普通意義上的“來”。
8、作者說第三人稱單數,很多人寫“佢”是錯的,正字是“渠”,又是典型的五十步笑百步。古人最初造字是為了記錄語言中已有的音節或意義,而不是反過來用文字來規定話該如何說,像你、我、他這種最基本的人稱代詞,遠古已有,最初都祇有一個音,後來造字的人借字取音。文字發明非一時一地一人所為,文字始創後又有沿革變化,故一個字有若干種寫法是不奇怪的,這些寫法可能有些是“正字”,有些不是,也可能都是,可能都不是。作者提出的“渠”已經是俗字,由“其”字而來(古無攝口呼),可以說“其”比“渠”更加“正”,但是不是最根本的源頭呢?我不敢說。因為源頭肯定祇是古人各種各樣的發音而已,而有文字記錄的根本也是諸如甲骨文、金文等早期文字,從我們普通人可辨的字體來看,我姑且結論“其”字比較正。
對作者於原文末提出要保護地方文化,我表示贊成。但最後作者說到“真相”這個詞,我必須表達一個意思:探索真相的意願永遠不要停止,略有所成之時切勿以為自己找到的就是真相本身。
至於我為甚麼憤怒:如今揭櫫粵語文化,誓言捍衛粵語的人,大多同意粵語很古雅,我也同意。按此說法,粵語必然比其他一些(注意不是“所有”)漢語分支語言更接近文言,粵語使用者照理應具有更佳的閱讀文言古籍的能力,然而事實呢?我看到的是大面積的亂解古書,穿鑿附會——這是“熱愛”、“保護”的表現?也許他們的本意是好的,情有可原,但從效果上來說,這樣一種胡說紛紜的現狀,對粵語的保育,反效果是很大的。再者,為了為被一直輕視的粵語正名、正位,很多人樂於接受并廣泛傳播一些關於粵語的輝煌但失實的評價或歷史,諸如粵語就“是”雅言,粵語“是除普通話外唯一有較完整文字系統的漢語語言”,粵語“是世界上詞彙量第二大的語言”,粵語差一票成為國語……等等。大眾的虛榮與浮躁,已經使其無法進行踏實的探討。既然討論語言問題,為何沒幾個人正正經經拿一本語言學教材看幾天?為何還在熱火朝天地討論是語言還是方言這個偽問題?正如一些口口聲聲“愛國”的人,所做的事情實際上在賣國一樣,很多自以為熱愛粵語的人,在做著一些損害粵語研究的事情。他們認為粵語被歧視了,被錯誤對待了,但假如粵語被他們向另一個極端歪曲,到時粵語的履歷和理論體系都是虛假的,一個“正”字又從何談起?That’s why I’m angry.
假如你熱愛你的母語,請減少憤怒的吶喊,安靜下來多讀書(讀專業點的書),少談主義,多做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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